组织人事部关于做好“最美浙江人——2016年度浙江骄傲人物评选”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6-11-02 点击数:

各学院、各部门:

接省教育厅通知,“2016年度浙江骄傲人物评选”活动将于11月中旬正式启动,现将我校推荐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物要求

突显“年度性”、“新闻性”、“影响力”。在本年度收到中央及省内媒体广泛关注并宣传报道,具有较大社会反响;在G20峰会、里约奥运会、“一带一路”建设等重大活动事件及突发性重大时间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或群体;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秉持浙江精神,敢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优秀人物或群体。

二、推荐名额

学校推荐1-2先进人物或群体。各学院或部门可推荐报送1个先进人物或群体。

三、推荐时间

各学院请于11月7日上午下班前将本部门具备“2016年度年度浙江骄傲”评选条件的先进人物或群体推荐(推荐材料文本格式参考附件1)报送到人事处(行政楼408)。推荐材料请发送至邮箱:tony@nit.zju.edu.cn。(联系人:肖琪,联系电话:665534)

附件:

组织人事处

2016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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