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浙江大学2013年职员职级评聘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3-09-27 点击数:

各学院(系、部),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大学人事处《关于开展2013年职员职级评聘工作的通知》,浙江大学2013年党政管理人员职员职级评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浙江大学在我校全职工作的党政管理人员。

二、申报条件

符合《浙江大学三级、四级职员岗位聘任实施办法》(党委发[2012]70号)文件《浙江大学管理人员职员职级晋升办法》(浙大发人[2010]56号)文件规定的申报要求。

三、申报程序

管理人员职员职级晋升需经过个人申请、单位推荐、民主测评、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小组评审、岗位设置和聘用委员会审定等程序。

1.个人申请:申报四级职员请填写“浙江大学四级职员评聘申报表”(附件1);申报五级及以下职员请填写“浙江大学管理人员职员职级晋升申报表”(附件2)。与相应的原始证明材料(发表的文章需提交期刊封面封底、目录和正文的复印件)一起于10月7日下班前上交学校组织人事部。

2.单位推荐:学校审查个人申报资格及相关材料。根据“职员职级晋升单位民主测评表”(附件3)对申请人进行业绩公示、测评和考核,并征求所在党支部意见,将党支部意见、单位测评结果及综合推荐意见填入申请人的“申报表”。学校汇总后填写“浙江大学管理人员职员职级晋升申报汇总表”(附件4),上交浙江大学人事处。

3.10月下旬,浙江大学对六级及以上申报人员工作业绩进行公示。

4.浙江大学民主测评:申报晋升四级、五级、六级、七级职员,浙江大学将在11月份统一组织一定范围内测评。

5.浙江大学召开岗位设置管理及聘用工作小组评审会议,评审推荐四级、五级职员,评审通过六级及以下职级职员。

6.浙江大学召开岗位设置管理及聘用工作委员会会议,评审推荐四级职员(推荐的四级职员需报浙江大学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拟聘任人员名单并公示;报教育部备案同意后聘任),评审通过五级职员。

7.所有通过评审人员公示后由浙江大学发文聘任。

四、联系方式

电话:88229016 刘老师

地址:行政楼502办公室

组织人事部

201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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