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派遣公司、学校组织人事部关于派遣人员参加2013年职工医疗互助保障的通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3-04-08 点击数:

根据宁波市教育工会《关于做好2013年度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的通知》(甬教工会[2013]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减轻职工医疗负担,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现就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互助保障类型及参保须知

1、宁波市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具体内容见附件1)

参加对象:医保关系在宁波的我校派遣人员

保 费:50元

保 期:1年(2013年5月1日-2014年4月30日)。

2、宁波市职工特种重病医疗互助保障(具体内容见附件2)

参加对象:身体健康且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我校派遣人员。

保 费:20元/人。

保 期:1年(2013年5月1日-2014年4月30日)。

3、宁波市女职工安康互助保障(具体内容见附件3)

参加对象:凡尚未发现身患疾病且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我校派遣人员。

保 费:15元/人。

保 期:1年(2013年5月1日-2014年4月30日)。

二、其它事项

1、特种重病、女职工安康互助保障项目可多份参保(每个项目最多可参保3份);

2、参保人员(项目派遣人员除外)可享受一份由学校补助50%保费的互助保障,如需再参保其它互助保障类型请自行支付全额保费。

3、人事派遣人员的参保信息(附件4)和个人承担费用于4月15日17:00之前以各部门为单位上报学校组织人事部,联系人:方敏(短号665008),并将参保信息电子稿发至minfang@nit.net.cn

附件 :1、宁波市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办法

2、宁波市职工特种重病医疗互助保障办法

3、宁波市女职工安康互助保障办法

4、2013年医疗互助保障参保信息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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