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人事部关于做好“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申报人选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2-09-16 点击数:

各学院(系、部),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市委人才办通知,为更好地组织实施“国家特支计划”,现就做好我院“国家特支计划”申报人选摸底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摸底对象

具有中国国籍,已在宁波市工作1年以上的高层次人才(已入选国家或省“千人计划”、市“3315计划”人才除外),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正派;

2.获得博士学位或具有(或相当于)高级职称;

3.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和哲学社会科学领域,获得国际、国内较高专业成就及荣誉称号,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重点是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科研立项或拥有(主持或参与相应)的知识产权的高层次人才;

4.青年拔尖人才要求申报当年未满35周岁,一般应获得博士学位。

二、有关要求

1.调查摸底工作应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尊重科学、鼓励创新,做到应推尽推、不留盲点。

2.请各单位于9月19日前将调查摸底情况汇总表(格式见附件)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报组织人事部(联系人:伍醒 联系电话:88229036,邮箱:wxing@nit.zju.edu.cn。)

组织人事部

2012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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