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组织部关于开展第三批全省高校 党建“双创” 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章浩燕 时间:2023-05-25 点击数:

各院级党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纵深推进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批全省高校党建“双创”培育创建工作的通知》,经研究,决定开展我校第三批全省高校党建“双创”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浙江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深入推进全市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培育创建,充分发挥标杆院系、样板支部的辐射带动作用,为争创“省内一流、全国百强”高校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建设任务

(一)推荐情况

全校可推荐标杆院系2个,样板支部2个。入选的各级党组织要参照教育部印发的《关于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的实施意见》《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要求,坚持软件建设和硬件建设相结合、统筹规划和分步实施相结合、整体提升和品牌塑造相结合,按计划、分步骤开展培育创建工作。

(二)重点任务

1.“标杆院系要着重围绕强化政治功能、破除中梗阻现象、抓好党建重点任务落实等出成果。

2.“样板支部要着重围绕严格三会一课、创新工作方法等出成果。

三、基本条件

(一)全省党建工作标杆院系

申报全省党建工作标杆院系的院级党委要严格做到五个到位,所属基层党支部普遍做到七个有力,重点符合下列条件:

1.院级党组织原则上至少成立5年,且在建设周期内保持稳定。优先推荐全市、全校党建标杆院系培育创建单位,已获省级以上标杆院系的不再推荐。

2.党的十八大以来,院级党组织不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优化院级党委运行机制,模范执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院级党组织会议制度健全、执行有力,落实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提升师生思想政治工作质量,促进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工作取得优异成绩。

3.5年来,院级党组织曾获得校级(含)以上党组织的重大表彰,或在院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和人才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中连续获得较好及以上;所在院级党组织多名师生获评校级(含)以上优秀党员或先进典型;所在院级党组织承担校级(含)以上党的工作创新项目或重大研究课题;在高层次人才、中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成效突出;院级党组织党建文化氛围浓厚,与学科专业建设、环境布置等很好融合。

4.3年来,院级党组织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重大问题,未发生过重大稳定事端、安全事故和舆情事件。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未出现违纪违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所在学院教职工未出现违反师德师风有关规定等突出问题。

5.有条件在建设期达到教育部《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院<>党组织)》所列要求。

(二)全省党建工作样板支部

申报党建工作样板支部的党组织要严格做到七个有力,重点符合下列条件:

     1.教师党支部原则上至少成立3年,且在建设周期内保持稳定。优先推荐全市、全校党建样板支部(或“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培育创建单位,已获省级以上样板支部的不再推荐。

2.党的十八大以来,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着力发挥在政治引领、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团结凝聚师生、促进学校中心工作等方面的主体作用,师生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和亲和力强,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学习等领域取得优异成绩。

3.3年来,党支部或党支部书记曾获得校级(含)以上党组织的重大表彰,或在支部工作考核中连续评为良好及以上或者获得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较好及以上等次评价;至少1名支部成员获评校级(含)以上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师德典型、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省级(含)以上奖学金等荣誉称号;教师党支部在双带头人支部书记培育、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促进学校事业发展等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学生党支部在思想引领、党建工作、专业学习、服务重大国家战略、社会服务、就业创业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4.3年来,党支部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突出问题,未发生过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党支部成员及支部所在单位人员未出现违法违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师德师风、学术道德等问题。

5.有条件在建设期达到教育部《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基层党支部)》所列要求。

四、组织实施

(一)院级党委组织申报。20236月5日前,院级党委研究确定申报对象,组织填写申报书,发送到组织部邮箱: zzb@nbt.edu.cn。每个院级党委推荐申报的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各不超过1个(机关党委推荐申报的样板支部不超过2个)。院级党委须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

(二)学校推荐。20236月中旬前,党委组织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学校党委同意后,确定推荐全省高校党建工作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创建名单。620日前,创建单位完善申报书,经学校党委、纪委双签复审后在之江汇平台上进行申报(http://zzc.zjer.cn/)。

五、工作要求

院级党委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全省高校党建工作标杆院系、样板支部的培育、申报、推荐和建设工作,结合实际,为创建对象提供必要的经费、条件、资源等支持。要进一步细化建设方案,确定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人,加强常态化跟踪指导,及时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取得建设成效。各创建对象要按照要求开展创建工作,及时发掘、凝练、宣传建设经验做法,充分发挥引领示范、辐射带动作用。

联系人:章浩燕,联系电话:88229429,邮箱: zzb@nbt.edu.cn

附件


党委组织部

2023年5月25日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钱湖南路1号浙大宁波理工学院行政楼709办公室  联系电话:88229429  邮编:31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