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部关于开展全校党建“双创” 相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9-19 点击数:

各院级党委:

根据《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基层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的实施方案》(浙大宁理委〔2020〕14号)要求,参考教育部、省教育厅做法,现对第二批全校党建“双创”工作进行验收,对第三批全校党建“双创”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同时开展第四批全校党建“双创”工作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二批全校党建“双创”工作验收

针对第二批全校党建工作标杆院系1个样板支部7个,首批“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3个,(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提出以下评估要求:

(一)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对照《新时代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附件2)和申报时提出的目标任务标杆院系创建单位重点围绕实现“五个到位”,样板支部创建单位重点围绕实现“七个有力”,“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围绕“组织保障、支部工作、支部书记成果基础保障措施”。

(二)重要举措落实情况重点从以下4个方面总结落实情况:一是体制机制、队伍建设等方面,二是资源投入、硬件设施、经费支持等方面,三是申报时提出的有关创建思路、建设措施等方面,四是机制创新、方法创新等方面。

(三)示范作用发挥情况。重点从以下4个方面展示经验凝练和示范推广成效:一是党建工作品牌、师生思想政治工作项目、育人载体等方面,二是相关研究论文、专著等方面,三是典型宣传、网络推介、案例推广等方面(对照《典型案例要求》(附件3)),四是向学校报送创建常规信息、项目辐射推广平台建设情况等。

(四)负面清单自查情况对照《负面清单》(附件4),自查在建设期是否存在负面清单所列情况。

二、第三批全校党建“双创”创建单位中期评估

针对第三批全校党建工作标杆院系1个、样板支部8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提出以下评估要求:

(一)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对照《新时代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附件2申报时提出的目标任务开展自查党建标杆院系重点围绕破除“中梗阻”现象、抓好党建重点任务落实、融合党建文化与学科建设、环境布置等方面报告进展情况;党建样板支部重点围绕严格“三会一课”、创新工作方法、营造党建文化氛围等方面报告进展情况。

(二)辐射作用发挥情况。参照《典型案例要求》(附件3),从3个方面进行梳理:一是党建工作品牌、师生思想政治工作项目、育人载体等方面,二是相关研究论文、专著等方面,三是典型宣传、网络推介、案例推广等形成可复制可推广案例。

(三)保障措施落实情况。重点从3个方面报告保障措施落实情况:一是在资源投入、硬件设施、经费支持等方面有关措施落实情况;二是在党建体制机制、专职队伍建设等方面有关政策的落实情况;三是在申报时提出的创新性思路、建设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第四批全校党建“双创”工作申报

院级党组织根据学校《新时代党建“双创”工作培育创建条件》(附件5)要求确定申报意向,组织相关党组织认真填报相关材料,积极申报。

四、工作要求

(一)总体要求。各院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双创”培育创建工作,坚持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相结合,坚持统筹规划和分步实施相结合,落实必要保障,推广建设成果。各创建培育单位要以此为契机,总结经验,找准问题,明确努力方向和解决办法,切实取得工作成效,充分发挥引领示范、辐射带动作用,推动本单位党建工作质量整体提升。

(二)材料报送要求。成果验收单位需提交《验收申请书》(附件7)、1份典型案例及相关支撑材料;中期评估单位需提交《中期建设进展书》(附件9)及1份典型案例;第四批党建“双创”创建单位需提交《“双创”申报书》(附件8),《“双创”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10)及相关支撑材料。以上材料于2023年9月27日前报送至党委组织部邮箱,同时提交申报书纸质版(1份,不含支撑材料)。相关材料须经院级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审核签字。联系人:章浩燕,联系电话:88229429,邮箱:zzb@nbt.edu.cn

附件


组织部  

2023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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