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部关于做好2024年度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03-11 点击数:

各院级党组织

为深入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基层党组织星级动态考评管理的指导意见》(甬组通〔2019〕12号)中共宁波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24年度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工作的通知》宁波市教育局党委《关于做好2024年度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党委《党支部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浙大宁理委〔2020〕40 号),请认真做好2024年度党组织星级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各院级党组织及下属党支部均纳入考评范围。退休党支部参照执行。其中组建时间不满1年的基层党组织,暂不进行星级动态考评。

二、评定内容

   主要从党组织带头人、工作思路、工作制度、活动阵地、保障机制、工作业绩、群众评价等方面评定。各院级党组织可结合2024年度支部书记述职、党支部工作考核 情况等综合评定,力求评定结果前后衔接,确保基层党组织数与2024年党内统计年报数据相一致。

三、评定标准

   根据党组织运行、作用发挥情况,采用量化考核的方法,按百分制进行评分95分及以上为“五星级”,90-94分为“四星级”,80-89分为“三星级”,70-79分为“二星级”,60-69分为“一星级”。严格控制五星和四星级比例,最高分别不得超过20%和40%,其中五星级院级党组织下属党组织一般应达到四星级以上,四星级院级党组织下属党组织一般应达到三星级以上。经评定如为“一星级”和“无星级”,一定要如实评定和上报,不得瞒报。

   结合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完成“锋领党员”考评工作。五星级党组织“锋领党员”一般不超过1/3,其他星级党组织的“锋领党员”占比在此基础上相应下调。评定为“锋领”的党员将作为各项党内评优评先主要参考。对评定为“警示”的党员,要进行教育帮扶。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按规定程序作出相应组织处置。考评结果一并报送。

四、方法步骤

(一)自荐申报各院级党组织对党建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照评定标准逐条逐项进行自评打分,并按照组织隶属关系,向学校党委申报创建星级。

二)对标评价。院级党组织对照星级评定指标,对院级党组织和下属党支部进行初评,确定拟申报对象和申报星级,并于3月1310:00前将《党组织星级评定和党员锋领考核结果汇总表》《五星级基层党组织汇总表》《四星级及以下基层党组织汇总表锋领党员名单(附件1、2、3、4)各一份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行政楼709,电子版同时发至组织部邮箱 zzb@nbt.edu.cn ,联系人:章浩燕,联系电话:88229429

(三)确定等次。学校党委对初评为五星级的党组织,结合2024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和抓人才工作考核情况进行复评提出复评意见,并报上级审定。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各院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到评定工作的重要性,将其作为加强党的建设、推动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

   2.严格标准,规范程序严格按照评定标准和程序开展工作,确保评定结果客观公正、真实可靠。评定工作应包括基层党组织自评、上级党组织评定等环节,各环节要紧密衔接、规范操作

   3.实事求是,找准问题在评定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全面、客观地总结工作成绩,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于查摆出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注意将风险防患意识贯穿评定各环节、全过程,严防“低级红”和“高级黑”。

 

   附件:2024年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附件1-4

         1.党组织星级评定和党员锋领考评结果汇总表

2.五星级基层党组织汇总表

3.四星级及以下基层党组织汇总表

4.锋领党员名单

 

 

组织部      

20253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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