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理工组考〔2016〕2号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浙江大学关于进一步规范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干部管理的意见》要求,为了全面、真实地了解被考察对象的各方面表现情况,增加干部考察工作的透明度,现将有关干部考察事项预告如下:
一、考察对象与考察组:
考察对象:黄进(浙江大学电气工程学院)、陈光明(浙江大学能源工程学院)
考察组:顾禹标 吕朝晖
二、考察内容: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
三、考察时间:2016年3月24日-3月27日
广大干部群众对被考察对象和考察工作有什么意见和建议,可与考察组联系。
联系电话:0574-88229036
Email:zzb@nit.zju.edu.cn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党委组织部
201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