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大学2016年中层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考核工作安排,梅乐和同志述职述廉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6年4月21日(周四)下午14:00-14:30
二、会议地点
行政楼1101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1.全体校领导;
2.机关直属大部长;
3.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教学副院长;
4.人事处、教务处班子成员;
5.市级以上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6.各总支党代会代表1名、教代会代表1名;
7.民主党派代表;
8.学生代表。
请各单位做好上述相关人员通知工作,准时参加会议。参会名单请于4月20日前报组织人事部,因故不能参加的需向组织人事部请假,联系人:郑毅,联系电话:88229429。
组织人事部
2016年0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