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人事部关于开展中层后备干部民主推荐的通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4-12-19 点击数:

为加强中层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根据《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暂行办法》(宁波理工委〔2012〕33号)、《中共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委员会关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宁波理工委〔2012〕27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4年中层后备干部民主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条件和资格

后备干部应满足学校中层干部任职的基本条件,同时应具备以下资格:

1.中层正职后备干部一般应是同级副职,特别优秀发展潜力大的主管职干部也可列入;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其中,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

2.中层副职后备干部一般应是主管职干部,特别优秀发展潜力大的副主管干部也可列入;年龄一般不超过42周岁,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其中,具备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任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数量和结构

1.学校后备干部推荐以总支为单位组织进行,考虑到学校干部后备资源的特殊性,采取中层正职后备与副职后备、单位内与单位外结合进行。明确每总支可推荐人数为中层正职后备10人、副职后备10人,其中机关总支推荐本单位正职后备与副职后备各不超过4人,其他总支单位内正职后备与副职后备各不超过2人。

2.中层后备干部的结构,要综合考虑年龄、任职时间、专业知识等结构和任职经历、能力水平、性格特点、专兼职等因素;正职后备干部应以45周岁以下为主体,40周岁以下要有一定比例;副职后备干部应以40周岁以下为主体,35周岁以下要有一定比例。

3.要重视在专业教师队伍中推荐中层后备干部。

三、推荐方式及程序

1.学校组织中层后备干部推荐,推荐人选不针对具体岗位。推荐由各党总支组织,可以结合年底考核会议或组织召开单位骨干教师会议等方式进行。

2.正式推荐前,要介绍清楚学校中层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的相关规定及本次推荐的方式、条件和资格、数量和结构等内容。

3.推荐名单经本单位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总支将推荐过程、参加推荐人员、推荐结果等形成报告于2015年1月9日前送交组织人事部,电子版发送到:zzb@nit.zju.edu.cn

4.组织人事部综合各方面情况,讨论确定一定数量的中层正、副职后备干部建议人选,提交校党委会讨论决定。

5.党委组织部根据确定的中层后备干部人选,组织填写《中层后备干部人选登记表》(可在组织人事部网页下载),形成新一轮学校中层后备干部队伍。

组织人事部

2014年12月15日

中层后备干部推荐表

□机关 □直属 □学院(系、部)

序号

中层正职

中层副职

姓名

推荐理由

姓名

推荐理由

1

2

3

4

5

6

7

8

9

10

备注:1.中层正职后备干部一般应是同级副职,特别优秀发展潜力大的主管职干部也可列入;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

2.中层副职后备干部一般应是主管职干部,特别优秀发展潜力大的副主管干部也可列入;年龄一般不超过42周岁,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具备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教师年龄可发适当放宽。

3.在全校范围内推荐,其中机关总支推荐本单位正职后备与副职后备各不超过4人,其他总支单位内正职后备与副职后备各不超过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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