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开好2014年度中层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4-12-29 点击数:

根据《中共中央纪委机关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开好2014年度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组通字〔2014〕38号)精神和有关文件要求,现就认真组织开好2014年度中层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严格党内生活,严守党的纪律,深化作风建设”为主题,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持续抓好整改落实为重点,着力解决党内生活不经常、不认真、不严肃,一些党员干部组织观念淡薄、纪律涣散、作风漂浮、不干事、不担责等问题,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确保全校师生党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奋发有为地推进学校改革发展各项事业。

二、会议时间和人员范围

中层班子(10个大部、10个教学单位)民主生活会可结合工作实际安排,会期半天,原则上要求在2015年1月中旬召开,最迟到月底完成。参加范围为中层领导班子党员成员,应邀请非中共党员的班子成员参加,其中班子组织比较特殊的教学单位可以邀请党员骨干参加,机关大部原则上以支部形式召开。

根据统一安排,校领导班子成员参加相关部门、单位的民主生活会。

三、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学习。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研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深入学习党章和中央关于严格党内政治生活的有关规定,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党的意识、廉洁自律意识和遵纪守法观念,为开好民主生活会奠定坚实思想基础。

(二)广泛征求意见。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党组织、党员群众、党代会代表等方面的意见,重点听取深化作风建设的意见。征求到的意见,要原汁原味及时反馈。

(三)谈心谈话。党员领导干部之间要主动进行谈话,做到“三必谈”,即班子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之间必谈、班子成员之间必谈、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同志之间必谈。同时,主动接受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约谈。

(四)撰写对照检查材料。要结合师生员工的反映意见,结合需整改的内容清单,结合新班子的运行情况,自己动手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内容主要包括: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履职尽责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材料要重点突出,不谈成绩、只讲问题,防止把对照检查材料写成工作总结或述职报告。

(五)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民主生活会上,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贯彻整风精神,着重围绕整改任务清单完成责任,及换届后新班子运行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批评时注意方式方法,既出于公心、实事求是,又敢于较真,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

民主生活会上,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代表班子就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实施情况进行通报,对尚未整改的要说明原因。

(六)扎实抓好整改落实

民主生活会后,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针对群众反映和民主生活会上查找出来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制定整改任务书、时间表,限时整改,并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实行销号式管理。对师生员工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专项整治。

四、加强督促指导

各部门、单位党员主要负责人要把开好民主生活会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工作,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组织开好民主生活会。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及纪委、党委组织部负责同志将指导和参加有关单位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加强对民主生活会的管理和监督。

五、按要求报送材料

民主生活会召开一周前,各部门、单位要将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时间、地点、征求意见情况报告校纪委。民主生活会后,要及时整理材料向纪委报送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与会议记录。联系电话:88229097,邮箱:jwb@nit.net.cn

中共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委员会

2014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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