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人事部关于制定2014年党政机关直属单位目标任务书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4-04-30 点击数:

各部门(单位):

根据《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2014年工作要点与责任分解》(宁波理工委〔2014〕6号)明确的工作任务,结合《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党政机关和直属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宁波理工委〔2012〕12号)的要求,请各单位认真研究制定本单位2014年度目标任务书。

任务书总体框架参照各单位《2013年目标任务书》,要求文字简练,重点突出,体现工作成效。为进一步完善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就2014年目标任务书内容的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基本任务需体现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稳定和“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的内容。

(二)常规任务要以核心任务完成指标为重点,突出部门工作群众满意度指标要求。各单位可在2013年满意度测评情况的基础上提出今年的指标。任务中的经常性工作可省略。

(三)重点任务需对照“十二五”事业发展目标和2014年重点工作推进表,明确工作任务,切实制定工作计划。特别要注重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措施的有效落实,扎实推进作风转变,完善建章立制工作。

(四)各单位应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破解发展难题,形成职责范围内破解难题的调研报告。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目标任务书的制定工作,经各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目标任务书于5月9日前报组织人事部(行政楼505),联系人:郑毅,联系电话:88229036,电子邮箱:zzb@nit.zju.edu.cn。

组织人事部

201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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