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对综合事务部等部门(单位)的7个副主管职岗位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范围
学校正式事业在编人员。
二、招聘岗位
序号
| 部 门
| 岗位
| 任职条件
|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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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综合事务部
| 业务副主管1名
| 中共党员,具有良好的文字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 朱苏永,8813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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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教务部
| 业务副主管1名
| 有教学管理工作经历,有较好的文字能力和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有一定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 江美芬,88229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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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学科科研部
| 业务副主管2名
| 岗位1:具有良好的文字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熟悉研究生或学科建设工作
| 陈洁云,88229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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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2:具有良好的文字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熟悉人文社科类科研项目组织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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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学生工作部
(含团委)
| 业务副主管1名
| 中共党员,具有较强的文字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学生工作经历
| 李炜,88229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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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图书信息中心
| 业务副主管1名
| 具有良好的文字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具备图书情报学等相关专业知识
| 严慧英,88229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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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信息学院
| 教学业务副主管1名
| 具有良好的文字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有一定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 陈美芳,88229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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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资格
1.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2.硕士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博士应有1年以上工作经历;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
4.具备职位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
四、选拔程序
经校党委会讨论决定,副主管职干部选拔任用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符合条件者向招聘单位报名,报名联系方式见上表;
2.招聘单位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核;
3.招聘单位根据干部工作要求,通过竞争选拔、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的形式,提出拟用人选。其中二级学院副主管干部选拔工作由学院党总支主持;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副主管干部选拔由所在单位组织,所在党总支主要负责人和纪检委员应参加面试以及确定拟任用人选等环节工作;
4.拟用人选须以报告形式报告组织人事部。报告应说明拟用人选的基本情况、选任程序、录用理由等相关情况;
5.组织人事部审核批准;
6.党委会上通报录用结果;
7.学校发文任免。
五、有关要求
1.报名者填写“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副主管岗位招聘人员登记表”,在5月7日前交招聘单位;
2.招聘单位应在5月15日前完成选拔程序,并将拟用人选报告和“招聘人员登记表”交组织人事部审核;
3.招聘必须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单位在人员资格审查、确定拟用人选等环节中如遇问题应及时与组织人事部沟通。
组织人事部联系人:伍醒,联系电话:88229036。
组织人事部
2013年5月3日
附件: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副主管岗位招聘人员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