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组织部关于开展“牢记初心使命、勇于奉献担当”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8-11-22 点击数:

各学院党委(党总支),机关、直属党总支:

为更好地服务保障学校事业发展,进一步强化广大师生党员的责任意识、使命意识、担当意识和奉献意识,结合教育部贯彻执行《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市委办公厅开展“牢记初心使命、勇于奉献担当”专题教育实践活动的相关要求,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在全校集中开展“牢记初心使命、勇于奉献担当”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牢记初心使命、勇于奉献担当”为主题,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新时代全国高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及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二、活动目的

教育引导全校师生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努力使师生党员宗旨意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担当进一步强化,师德师风进一步改善,工作作风进一步改进,学风建设进一步加强,师生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把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的工作重点转到狠抓落实推动学校事业发展上来,在武装头脑、指导工作、解决问题上下功夫,按照大会总体部署和学校各项工作逐条逐项落实任务,确保取得实效。

三、内容与形式

紧密结合工作学习实际,围绕活动主题和“品牌”党支部创建,以组织专题学习、举行主题讨论、安排理论宣讲、展示党员风采、宣传身边典型、深化亮显工程、举办党课比赛、开展志愿服务等形式,开展党性突出、仪式感强、注重实效的系列活动。教师党支部要聚焦“四有”好教师标准,认真学习贯彻“十项准则”和师德失范处理指导意见,自觉践行“四个回归”,恪守职业道德,提振师道尊严;行政党支部要聚焦改进工作作风,推进清廉机关建设,提高管理服务效能;学生党支部要聚焦坚定理想信念,刻苦读书学习,在学风建设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四、时间安排

12月1日-12月10日。

五、参加对象

主题党日活动以党支部为单位开展,全体党员(含预备党员)参加。可邀请入党积极分子、群众代表等参加。

六、相关要求

1.思想重视,精心组织。各院级党组织要认真制定活动方案,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活动,以上率下,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2.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活动开展要紧密围绕主题,突出重点,及时规范,创新形式,确保实效,切忌形式主义、实用主义。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党支部要提前明确活动形式,及时向院级党组织报送活动计划、总结,各院级党组织要及时总结宣传下设党支部的经验做法,通过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广泛开展宣传。

各院级党组织于12月15日前将本单位活动总结和优秀活动案例报送至党委组织部。联系人:宋汉文,联系电话:88229036,邮箱:zzb@nit.zju.edu.cn

党委组织部

2018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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