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8-11-26 点击数:

各学院党委(党总支),机关、直属党总支:

日前,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章要求,既弘扬“支部建在连上”的光荣传统,又体现基层创造的新做法新经验,对党支部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基本遵循。《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院级党组织和党支部要认真落实中央和上级部署要求,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集中培训、专题研讨等形式,组织全体党员特别是党支部书记认真学习《条例》,要主动结合“品牌”党支部创建、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考核等文件要求和精神,切实把抓好党支部作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的基本内容、管党治党的基本任务、检验党建工作成效的基本标准。各院级党组织和党支部书记要带头学习,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领会精神、弄懂内容、把握要求、全面提升党支部的组织力,推动基层各项党建工作提质增效。

党委组织部将适时对《条例》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坚决维护《条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相关学习贯彻情况请各院级党组织于12月20日前书面报党委组织部(联系人:宋汉文,行政楼411),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zb@nit.zju.edu.cn

附件: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党委组织部

2018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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