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18年度院级党委(党总支)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通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8-12-12 点击数:

各学院党委(党总支),机关、直属党总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组织工作会议要求和上级有关工作安排,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切实提高党建工作质量,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做好2018年度院级党委(党总支)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述职评议考核对象

述职评议考核范围为各院级党委(党总支)书记或主要负责人,以及全体党支部书记。

院级党委(党总支)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由学校党委按照述职评议考核相关规定,采取现场述职和书面述职方式进行。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由各院级党委(党总支)参照本通知相关规定,采取现场述职、书面述职和党建工作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现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全覆盖。

二、述职评议考核内容

2018年度党建述职评议考核,要重点围绕贯彻落实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浙江省高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以及学校党委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部署要求,以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落实党建工作任务,提高基层党建工作质量进行。具体内容包括:

一是履行党建责任情况。包括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自觉践行“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落实“两个维护”情况;坚持完善院级党委(党总支)集体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坚持院级党委(党总支)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议制度,院级党委(党总支)在重大问题上发挥政治把关作用情况;院级党委(党总支)履行抓党建主体责任,书记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基层党建和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四个一”制度等情况。

二是党建进展情况和成效。包括推进“品牌”党支部创建,加强党支部内涵建设和推动党建工作创新情况;推进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和党支部工作考核情况;选优配强师生党支部书记,实施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情况;提醒督促党支部按期换届,整顿后进党支部,开展党支部书记专题培训情况;发展党员、党员档案规范化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情况;强化党建阵地建设,实施党建亮显工程情况;引导党员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岗位职责发挥作用情况,特别是在推动学校转型发展中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情况。

三是思想政治工作情况。包括有针对性地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开展师生思想政治教育情况;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课堂以及各类思想文化阵地建设管理,落实“一会一报”和“一事一报”制度,防范校园宗教渗透情况;实施党建带群建、做好群团组织和教代会工作情况,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等情况。

四是本单位党建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思路措施等。回应2017年度查摆的问题整改情况;深入剖析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提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思路措施等。

三、述职评议工作程序

1.深入开展调研自查。各院级党委(党总支)书记要对照上年度问题整改和今年党建工作“两任务一清单”,深入开展调研,认真自查,抓紧解决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

2.认真撰写述职报告。各院级党委(党总支)书记要坚持问题导向和实事求是原则,认真总结抓党建工作情况,精心撰写述职报告(字数不超过3000字),要用具体事例和数据说话,客观反映经验和成绩,深入查找存在问题。述职报告通过一定方式公开,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3.严肃开展述职评议。(1)现场述职。学校党委听取部分二级党委(党总支)书记述职。党委书记逐一点评,肯定成绩,指出问题;其他党员校领导结合工作分工点评;参会人员对需要进一步了解的情况可现场提问;组织参会人员现场测评。参会人员包括:党委委员、院级党委(党总支)书记或主要负责人、党群部门主要负责人,并邀请部分“两代表一委员”、教代会代表、党员干部和师生代表等。(2)书面述职。由联系党员校领导、党群部门负责人等进行评议,党委组织部汇总整理向党委汇报。

4.抓实考核评价工作。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学校将统筹做好党建工作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衔接。考核采取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法,综合平时调研、述职测评和领导点评等,对院级党委(党总支)书记抓党建工作情况形成综合评价意见,突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指导推进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按“好、较好、一般、差”确定等次。评议考核结果向院级党委(党总支)书记本人反馈,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5.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将作为干部年度考核、评优评先、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综合评价为“好”的,年度考核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综合评价为“一般”“差”的,要进行约谈、限期整改,情况严重的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行问责。

6.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各院级党委(党总支)书记要梳理分析个人查摆、会前调研、上级点评、现场测评、考核反馈指出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逐项研究整改措施,推进整改落实,相关整改落实情况在下一年度述职评议时作专题汇报。

四、有关要求

各院级党委(党总支)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研究谋划,周密安排部署,扎实有序推进,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要在院级党委(党总支)书记或主要负责人向学校党委述职前,从严从实组织完成好所属党支部书记的述职评议工作。请各院级党委(党总支)书记或主要负责人于12月25日前将述职报告报送党委组织部(联系人:宋汉文,电话:88229036,邮箱:zzb@nit.zju.edu.cn)。2019年1月初,学校将召开院级党委(党总支)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会议,现场安排4个院级党委(党总支)书记进行交流发言,每人发言10分钟,其他没有现场述职的进行书面交流。述职评议会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院级党委(党总支)书记抓党建工作情况评议表

党委组织部

2018年12月12日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钱湖南路1号浙大宁波理工学院行政楼709办公室  联系电话:88229429  邮编:31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