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组织部关于“品牌”党支部第二批立项评审的通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9-05-16 点击数: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

根据《中共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品牌”党支部创建实施方案》(宁波理工委〔2016〕25号)文件精神和学校年度党建工作重点任务,为进一步巩固拓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成果,推动学校党建质量整体提升,学校党委决定于近期开展“品牌”党支部第二批立项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2018年6月前已申报“品牌”党支部创建立项的党支部(已入选学校第一批“品牌”党支部的不再参评)。

二、评选名额

评选出学校“示范”品牌党支部1-2个,“特色”品牌党支部3-5个。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示范”、“特色”品牌党支部初评推荐每项不超过1个。

三、评审方式及程序

(一)党支部自荐申报。按照“品牌”党支部创建标准,书面汇报“品牌”党支部项目创建主题、实施情况、特色创新、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成效)等。

(二)二级党委(党总支)初评推荐。依据各党支部提交的书面总结和支撑材料对建设情况进行初评并排名推荐。根据需要,可采取实地考察、党员群众访谈方式深入了解,客观评价下属党支部建设业绩与作用发挥,形成对品牌建设达标与否的初步评判意见。必要时也可组织现场答辩。

(三)组织复评。党委组织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复评。

(四)党建工作例会专题讨论并集体投票后形成“品牌”党支部审定建议。

(五)学校党委会讨论研究,确定“品牌”党支部具体名单和评定类型。

四、表彰与奖励

入选的“示范”、“特色”品牌党支部将由学校发文表彰,并给予“示范”品牌党支部建设经费10000元,“特色”品牌党支部建设经费3000元。

五、工作要求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品牌”党支部创建工作,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认真组织第二批“品牌”党支部初评工作,申报材料要突出重点,简明扼要。要积极推广“示范”和“特色”品牌的经验与做法,做好活动宣传、信息报送和“品牌”党支部创建以来的总结工作。

各参评党支部要认真填写《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品牌”党支部申报表》(附件1),并提供相关作证材料报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初评推荐;各二级党委(党总支)于6月5日前将本单位“品牌”党支部创建工作总结、《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品牌”党支部初评推荐结果汇总表》(附件2)(须签字盖章),以及推荐为“示范”、“特色”品牌党支部的申报表(含佐证材料)报党委组织部,电子稿发至邮箱zzb@nit.zju.edu.cn,联系人:宋汉文,联系电话:88229036。

附件:1.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品牌”党支部申报表

2.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品牌”党支部初评推荐结果汇总表

党委组织部

2019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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