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新学期党员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8-09-17 点击数:

各学院党委(党总支):

为做好新学期党员管理有关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推进“智慧党建”平台建设

1.加强全国党员信息系统日常运行维护、业务应用、人员管理和安全保密工作。确保上报信息数据“零错误”、“零遗漏”、“不拖沓”。对工作出现严重失误,被上级党组织通报的,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党组织和管理员责任。

2.稳妥有序推进“微加智慧党建”软件平台运行工作,开展平台管理员业务培训,积极探索新时代“互联网+”党建工作新模式,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丰富活动内容,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目前已在商学院等单位开展试点运行。

二、做好新生党员材料审查和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1.各学院党委(党总支)要切实履行职责,对转入的新生党员(含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入党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确保接收的党员材料完整、程序规范。对材料不完备的,应认真核实有关情况,及时联系和要求新生党员及原单位党组织补充相关材料;对发展程序有问题,无法认定的党员,报党委组织部批准,不予承认。

2.请各学院党委(党总支)将初步审查合格的学生党员相关信息填入《2018级新生党员情况登记表》,于10月8日前将表格纸质版(签字、盖章)、新生党员档案材料交至党委组织部(行政楼411室),同时将表格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zb@nit.net.cn。材料审查通过后,省内通过全国党员信息系统实现转接;省外需凭组织关系介绍信原件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到党委组织部办理接转手续。审查不合格的,一律不予接收。

3.组织关系接转手续完成后,各学院党委(党总支)要及时将新生党员编入具体学生党支部,并纳入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和“微加智慧党建”平台进行管理。

附件:《2018级新生党员情况登记表》(1-4)。

党委组织部

2018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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