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和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7-05-17 点击数:

各学院党委(党总支):

为进一步加强2017届毕业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做好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转接和党建材料的整理、归档、交接转递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毕业生党员的离校前教育

各学院党委(党总支)要结合毕业生党员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毕业生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尤其是教育广大毕业生党员要“站好最后一班岗”,在离校前更加自觉地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全体毕业生积极配合学校做好毕业生离校工作。

二、毕业生党建材料的整理、归档和交接转递

各学院党委(党总支)要指定专人做好毕业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申请入党人员党建材料的整理、归档和交接转递工作,存入学生本人人事档案,根据学校统一的时间安排,办理相关的登记和转接手续。归档材料主要包括: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思想汇报、党校结业证书(复印件)、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座谈会纪要、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函调政审材料、政治审查综合表、公示情况、入党志愿书、转正申请书、预备党员考察表、自传、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等。

为确保毕业生党建档案的规范性和完整性,学校将于5月20日—6月10日开展毕业生党建材料专项检查。具体工作安排:

1、学院自查。请各学院党委(党总支)于5月30日之前按照党员发展的程序和要求,认真进行自查,对毕业生党员档案材料进行全面检查和整理,填写《毕业生党员档案材料自查情况登记表》(附件1),对整理过程中发现的各种问题及时解决。

2、集中检查。各学院党委(党总支)将毕业生党员档案材料、《自查情况登记表》等材料整理备查。党委组织部将委派组织员开展集中专项检查。

三、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按照《宁波市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管理规定》以及学校《关于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暂行规定》执行,具体转接安排如下:

1、6月1日—15日,各学院党委(党总支)摸清并确认毕业生党组织关系去向,填写汇总《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介绍信登记表》,于6月15日前将《介绍信登记表》纸质版(须签字盖章)报党委组织部,电子版发送至zzb@nit.zju.edu.cn。党委组织部统一下发各学院党委(党总支)《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2、6月15日—20日,各学院党委(党总支)组织安排专人集中开具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做好详细记录;其他时间个别开具的,请各学院党委(党总支)做好相关服务管理工作。

3、9月15日,各学院党委(党总支)将《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存根和回执对应粘贴完整后,统一交还党委组织部。

各学院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切实加强毕业生党员离校前教育,重申组织关系转接的重要性和相关程序,对完成学业离校的毕业生党员,除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申请办理党组织关系保留的,一律不得滞留学校,促使毕业生党员及时、有效办好转接手续。毕业生党员应在有效期内及时去接收党组织报到,并按要求寄回介绍信回执。档案不规范、不齐全的党员,一律暂缓转接党员组织关系。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开具日期统一为6月30日,有效期60天。

附件:1、毕业生党员档案材料自查情况登记表

2、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介绍信登记表(含市内、市外)

组织人事部

2017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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