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有关事项的预通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7-05-18 点击数:

各代表团:

中国共产党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各项筹备工作已经就绪。经上级党组织同意,会议将于5月25日至27日召开。为确保大会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会议地点

会议主会场设在金宗城法学教学中心,各代表团分会场见会议安排。

二、参会人员

会议代表130人,邀请、列席人员若干。

三、会议主要内容

1.听取和审查中共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委员会工作报告;

2.审查中共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

3.选举中共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第二届委员会;

4.选举中共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第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四、有关要求

1.参会人员须着装整齐,统一佩带会议证件;

2.各代表团通知代表准时参会。参加会议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须经所在代表团团长同意后,书面报大会筹备领导小组批准(会议期间由主席团批准);

3.各代表团于5月24日(周三)领取会议材料。

(地点:行政楼412,联系人宋汉文,电话:88229036)

请各代表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把开好党代会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落实好,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大会胜利召开。

附:会议安排

党委组织部

2017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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