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有关深化整改工作要求和学校党委意见,决定对学校教育实践活动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截止11月底,《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班子整改方案》中的22项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分别在党外代表人士座谈会、二级学院院长会议、学校党建工作例会上进行了征求意见和情况通报,现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群众监督。
公示期从12月19日至12月30日。单位和个人对公示情况有什么意见和建议,可与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附件: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