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工作的通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4-01-06 点击数:

纪委,各总支,党政各部门,工会、团委,各学院(系、部),直属各单位:

教育实践活动第二环节工作开展以来,各单位(部门)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深入查摆突出问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在全校上下营造了良好氛围。根据《浙江大学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工作的通知》(浙大群组办〔2013〕7号)要求,经学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研究,现就学院中层领导班子及成员做好教育实践活动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工作通知如下。

一、及时组织“回头看”

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的重要指示精神,在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后和第三环节开始前,及时组织“回头看”。要认真查看学习教育是否扎实、查摆问题是否聚焦、对照检查是否深刻、谈心交心是否充分、开展批评是否认真、边查边改是否见效,切实做到“五个贯穿始终”,即坚持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把继续加强“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活动总要求贯穿始终,把反对“四风”贯穿始终,把整风精神贯穿始终,把领导带头贯穿始终。

二、认真制定整改方案

各单位(部门)要主动认领学院整改方案中的有关任务,同时聚焦本单位“四风”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避免用本身要做的工作代替作风整改措施。机关部门、直属单位重点围绕推进两级管理、提高管理服务效能等方面制定整改方案;二级院系重点围绕推动内涵式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制定整改方案。

要把专项整治任务作为整改方案的重要内容。集中一段时间,集中治理“四风”突出问题,近期特别要结合上级“正风肃纪”的有关规定,将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等列入专项整治重点,以重点突破推动作风整体好转。

要将对照检查材料和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查摆出来的问题,进行再梳理、再归类,逐项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形成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责任明晰的整改方案。整改方案要与个人整改内容有所呼应,既要有专项整治任务,也要有制度建设计划,明确整改落实的责任人、任务书和完成时间,以表格形式于1月15日前报学院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审阅(格式见附件)。班子及成员的整改工作将作为中层领导班子届末考核的内容之一。

三、切实推进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

各单位(部门)要继续加强学习教育,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用三中全会精神指导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要坚持统筹兼顾,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和中层班子换届岁末年初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确保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各单位(部门)教育实践活动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狠抓落实整改任务,牵头协调解决整改中的难点问题,着力抓好重点制度的建立健全。

要把制度建设作为解决问题的治本之策,按照体现群众意愿、体现改进作风的要求,抓紧建立健全反对“四风”、改进作风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度建设要配套衔接,要务实管用,防止内容繁杂、空洞无物,确保可执行、可监督。

要敞开大门,全过程置于群众监督之下。制定整改方案、出台有关制度都要请群众参与,特别是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整改的内容、目标、时限、责任人,要在办公网向群众公开。整改的情况要通过民主评议、民意调查等方式让群众评判。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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