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届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和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3-05-17 点击数:

各学院党总支:

为进一步加强毕业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做好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转接和建党材料的整理、归档、交接转递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毕业生党员的离校前教育

各学院总支要结合毕业生党员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毕业生党员的思想教育工作,尤其是教育广大毕业生党员要“站好最后一班岗”,在离校前更加自觉地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全体毕业生积极配合学校做好毕业生离校工作。

二、毕业生建党材料的整理、归档和交接转递

各学院总支要指定专人做好毕业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申请入党人员建党材料的整理、归档和交接转递工作,办理相关的登记和交接手续,根据学校统一的时间安排,与学生档案一并寄出。归档材料主要包括:《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推荐优秀团员入党登记表、政审材料、党校培训结业证明等。

三、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按照《中共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委员会关于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暂行规定》,由各学院党总支集中办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般由党员亲自接转、携带,并在有效期内到按时接转。

各学院总支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主要流程如下:

1、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中共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委员会关于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暂行规定》,理解组织关系转接的重要意义,掌握具体转接办法。以总支为单位统一汇总毕业生组织关系转移去向,要求每个毕业生党员在离校前登记确认(签字)。

2、凭《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介绍信登记表》到学校组织人事部领取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凭证。组织关系转接至宁波市内的党员可直接开具学校介绍信,转至宁波大市外的党员应开具市委组织部介绍信。介绍信的开具日期统一为6月30日,有效期60天。

3、毕业生党员离校后按程序在有效期内办理转接手续,按要求寄回介绍信回执。各学院总支在10月30日前将所有介绍信存根、回执及有关材料交回组织人事部保管。

四、附件

1、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介绍信登记表(1市内)

2、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介绍信登记表(2市外)

3、毕业生党员申请保留组织关系登记表

组织人事部

201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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