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级党组织:
根据上级关于开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培训工作的部署要求,现启动学校处级以下(不含处级,下同)管理干部、党员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教育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和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主题、重大原则、重大举措、根本保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引导激励全校广大党员干部按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工作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坚定信心、鼓足干劲,加快建设一流创新性应用型大学,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新篇章贡献力量。
二、培训对象与安排
处级以下管理干部、党员的培训时间自2024年10月起,至2025年3月全部完成。
(一)处级以下管理干部培训。对象为处级以下管理干部(含辅导员)、党支部书记。由各院级党组织结合实际,制定培训方案,明确培训形式、对象人数及时间安排,并抓好组织实施。培训以专题辅导、视频教学、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交流研讨等相结合方式进行。一般安排4个半天。
(二)其他师生党员培训。在各院级党组织的统筹与指导下,由各党支部明确安排并组织实施。可以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政治理论学习日等形式进行。集中安排1个半天学习培训。
本轮培训工作由组织部、党校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已经参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集中培训的处级以下管理干部、党员,可不参加本轮培训,并请在参训名单表(附件1)注明。
三、视频学习材料
1.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培训课程下载地址:
https://www.12371.cn/special/esjszfd/
2.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辅导材料下载地址:
https://www.12371.cn/special/20jszqh/fddb/
四、有关要求
1.严格培训纪律。因工作及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中培训的,管理干部需向所在院级党组织请假并报组织部(党校)备案,其他党员向所在院级党组织请假。未参加集中培训相关人员要自主学习相关内容。
2.务求培训实效。各院级党组织、党支部要切实抓好处级以下管理干部及师生党员培训的组织实施,杜绝形式主义,不搞“一刀切”,避免简单化、随意化和“低级红”“高级黑”等现象。
请各院级党组织将处级以下管理干部参训人员汇总表(附件1)、培训安排表(附件2、附件3)于2024年11月15日前交党校办公室(行政楼709)。2024年11月至2025年3月期间,各院级党组织每月10日、25日报送培训进度,第一次报送时间为11月14日中午12:00前。
联系人:章浩燕 88229429
附件:
1.处级以下管理干部参训人员汇总表.docx
2.处级以下管理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培训安排表.docx
3.党员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培训安排表.docx
组织部 党校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