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22年度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通知

作者:项安玲 时间:2023-03-09 点击数:

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学校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相关制度规定,现就做好2022年度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学校各中层领导班子和全体中层领导干部。聘任制干部参加民主测评。

年度内新提任(聘任)、岗位调整的中层领导干部现岗位考核,同时了解在原任职岗位、原任职单位的工作情况。2022年7月1日以后退出领导岗位的中层干部,2022年按中层干部考核。

新提任为中层副职时间不满6个月的(2022年7月1日以后提任),参加民主测评,不参与排序;未发生一票否决情况,考核结果确定为称职。中层副职提任中层正职不满6个月的(2022年7月1日以后),参与副职序列排序。

考核要点

(一)结合学校年度工作要点,在了解各中层领导班子2022年度政治思想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方面情况的基础上,重点考核各中层领导班子贯彻党中央精神和学校党委决策部署、整体功能发挥、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取得的工作实绩。机关部门和教辅单位侧重观测工作实绩、管理能力、服务质量和公正廉洁,学院班子侧重观测工作实绩、领导能力、执行力、团结协作和公正廉洁。

(二)考核中层领导干部2022年度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重点考核中层领导干部履行管理工作岗位职责情况,包括完成管理重点工作及发挥的作用、管理工作实绩、管理工作精力投入、团结协作、廉洁自律、反对“四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保密责任、恪守师德及参加教育培训等情况。“双肩挑”干部主要考核其党政管理工作,个人教学科研情况不列入考核内容。

三、工作程序

1.撰写工作总结。中层领导班子及中层领导干部对照考核要点,撰写工作总结填写考核表。在汇报上年度问题整改和总结成绩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分析存在的不足,提出改进措施。班子总结和干部述职材料将在校内网进行公示作为测评的参考。中层领导干部年度工作总结填入《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中层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表》(见附件)。

2.述职述廉

1)召开会议,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代表中层领导班子总结报告全年工作,其他班子成员采用书面述职。

2)述职述廉会议邀请学校领导,考核领导小组,各单位负责人,教代会执委会委员,民主党派负责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校党代会、双代会、学生代表等参加。

3)述职述廉会议与年度综合绩效考核汇报交流结合开展党组织书记述职按学校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相关要求进行。

3.民主测评

1)民主测评由领导评价、同行评价和群众评价组成。

领导评价:校领导班子成员对各学院领导班子、机关部门、教辅单位和全体中层干部进行评价。

同行评价:机关部门、教辅单位中层干部对各学院领导班子、机关部门、教辅单位和全体中层干部进行评价;各学院中层干部对机关部门、教辅单位及其中层干部进行评价。

群众评价:学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由本学院教职工(不少于80%)和学生代表(不少于3名)进行评价,机关部门、教辅单位及其中层干部由学校师生代表(教代会执委会委员,民主党派负责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校党代会、双代会、学生代表、学生代表组成)进行评价。

2)各类评价结果按赋值加权计算法计算,满分为100分。公式为:

班子评价结果=非常满意比例×100+满意比例×80+基本满意比例×60+不太满意比例×30+不满意比例×0。

干部评价结果=优秀比例×100+良好比例×80+称职比例×60+基本称职比例×30+不称职比例×0。

3)中层领导班子/干部民主测评得分=校领导评价结果×30%+同行评价数据×30%+群众测评得分×40%。

4)测评通过网上评分系统进行。

4.考核结果确定及运用

根据正反双向、分层分类、定性定量考核情况,在民主测评、平时考核的基础上,通过综合研判分析确定考核结果。中层领导班子考核结果一般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4个等次,其中,考核优秀等次的班子比例一般不超过参加考核中层领导班子总数的30%。中层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4个等次,考核优秀等次的干部比例一般不超过参加考核中层领导干部总人数的25%,其中正职优秀等次比例不超过参加考核正职总人数的30%

单位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在A等次,该单位所在中层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可优先确定优秀等次;班子评为优秀等次的,其成员评为优秀等次的比例可适当上调

单位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在C等次,原则上该单位所在中层领导班子不得为良好及以上等次,班子成员一般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班子评为一般等次的,其班子成员评为优秀等次的不得超过1 人,主要负责人一般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班子评为较差等次的,其班子成员一般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主要负责人一般不得确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其他影响考核结果确定及运用的限制性条款,按照学校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四、时间安排

1.20221123-12月4日,撰写年度总结,领导干部个人填写《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中层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表》,领导班子年度总结和干部个人考核表(电子版)请于20221259:00前报送组织部邮箱:zzb@nbt.edu.cn。

2.2022125日至述责述廉会议结束,领导班子年度总结和干部个人考核表在内网公示。

3.2022年125-16日,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学校和各学院适时采用合适方式组织述职述廉会议(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同时组织网上测评。

4.2022年1223日前,上交《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中层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表》纸质版。考核表请双面打印。单位考评意见栏,副职由正职填写,正职干部或无正职的单位副职考评意见栏由分管(联系)校领导填写。

联系人:项安玲  88229960  zzb@nbt.edu.cn


附件: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中层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表.docx(1).docx

 


党委组织部

20221123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钱湖南路1号浙大宁波理工学院行政楼709办公室  联系电话:88229429  邮编:31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