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副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通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9-03-15 点击数:

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按照《关于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通知》安排,现就副科级干部选任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任岗位与选拔范围

全校副主管岗位,具体岗位设置详见附件1。选拔范围为学校事业在编教职工。

二、工作原则、要求、任职条件和资格

具体参见《关于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通知》,网址:http://zzrsb.nit.net.cn/gbgz/62272.htm

三、选任方式和程序

(一)选任方式

副科职干部选拔由党委组织部委托各用人单位负责实施。副科职干部选任工作方案经单位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并报党委组织部备案。思政副主管人选需征得学工部同意。

(二)选任程序

1.发布通知。

2.推荐报名。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均须填写“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科级干部岗位推(自)荐表”(附件2)。

3.资格审查。组织部统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4.组织面试。副科职干部选拔面试由各用人单位自行组织,面试专家不少于5人,面试方案报组织部备案。

5.酝酿决定。副科职干部拟用人选经用人单位集体讨论通过,并报分管(联系)校领导同意后,书面报告党委组织部,选任结果报学校党委会审定。

6.发文任命。

四、工作保障

1.各院级党委党总支和各部门、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党委的部署,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干部工作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干部选任工作氛围。广大干部要妥善处理好岗位竞聘与日常工作的关系,正确对待进退留转,继续做好本职工作,确保本单位各项工作正常进行。

2.充分发挥广大师生员工、党员、各民主党派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作用,保证干部群众在干部选拔任用上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学校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接受干部群众对干部选任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检举、申诉,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对违反干部工作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和邮箱:

纪委办公室:88229097 jwb@nit.zju.edu.cn;

党委组织部:88229036 zzb@nit.zju.edu.cn。

五、相关说明

1.组织推荐须征得被推荐人员同意,并由单位主要领导出具推荐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个人自荐须本人亲笔签名。推荐自荐理由均要实事求是。

2.各单位须在核定的编制数内选用科级干部。

3.副科职岗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18日下午17:00。报名表(A4纸正反打印)送党委组织部(行政楼709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Email:zzb@nit.zju.edu.cn

4.各单位拟用人选报告请于2019年3月22日下午16:00前报党委组织部。

联系人:刘哲 联系电话:88229036。

党委组织部

2019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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