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干部教师多岗位工作锻炼,加强机关部门与二级学院人员交流,经校党委会研究,决定开展选拔优秀青年干部教师赴校内机关柔性挂职锻炼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挂职时间
挂职期限一般为1年
二、岗位设置
挂职岗位分批设置,本次在机关部门设置,为部门负责人助理,挂职人员应承担专项工作任务,具体岗位见附件1。
三、干部选拔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认真学习、坚决拥护、积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工作能力较强,群众基础较好,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并有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较好的组织和协调能力;
3.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务;
4.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干部选拔方式
本次挂职人员主要从二级学院(系)干部教师中选拔。
1.报名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由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的方式报名,请相关学院和单位积极组织并认真做好推荐工作,报名者须填写统一印制的《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挂职干部推荐表》(见附件2);
2.资格审查。由组织人事部对报名的人员进行初审;
3.人选确定。对通过上述程序符合条件的人选,由组织人事部会同校内挂职单位提出拟挂职人选,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确定。
四、有关要求
1.挂职人员在挂职期间,原行政隶属关系不变,原工作岗位考核要求不变;
2.挂职期间,挂职人员在挂职单位每周至少有两个半天的工作时间;
3.挂职锻炼结束后,组织人事部会同挂职单位对挂职人员的工作进行考核。
4.报名推荐时间:7月1日—5日
地点:行政楼505室
联系电话:88229036
Email:wxing@nit.net.cn
组织人事部
2013年7月1日
附件1:校内挂职岗位
附件2:挂职干部自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