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人事部关于选拔干部教师赴校内机关挂职工作的通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3-07-01 点击数:

为推动干部教师多岗位工作锻炼,加强机关部门与二级学院人员交流,经校党委会研究,决定开展选拔优秀青年干部教师赴校内机关柔性挂职锻炼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挂职时间

挂职期限一般为1年

二、岗位设置

挂职岗位分批设置,本次在机关部门设置,为部门负责人助理,挂职人员应承担专项工作任务,具体岗位见附件1。

三、干部选拔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认真学习、坚决拥护、积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工作能力较强,群众基础较好,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并有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较好的组织和协调能力;

3.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务;

4.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干部选拔方式

本次挂职人员主要从二级学院(系)干部教师中选拔。

1.报名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由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的方式报名,请相关学院和单位积极组织并认真做好推荐工作,报名者须填写统一印制的《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挂职干部推荐表》(见附件2);

2.资格审查。由组织人事部对报名的人员进行初审;

3.人选确定。对通过上述程序符合条件的人选,由组织人事部会同校内挂职单位提出拟挂职人选,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确定。

四、有关要求

1.挂职人员在挂职期间,原行政隶属关系不变,原工作岗位考核要求不变;

2.挂职期间,挂职人员在挂职单位每周至少有两个半天的工作时间;

3.挂职锻炼结束后,组织人事部会同挂职单位对挂职人员的工作进行考核。

4.报名推荐时间:7月1日—5日

地点:行政楼505室

联系电话:88229036

Email:wxing@nit.net.cn

组织人事部

2013年7月1日

附件1:校内挂职岗位

附件2:挂职干部自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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